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审计署对国外贷款援款机构出具的一百零七份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百零四份。
审计署周三发布公告称,该署去年对由中央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一百零四个国外贷援款项目二00七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公证审计。此次审计采用的是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
这一百零四个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两千零四十一亿一千一百万元。截至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这一百零四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折合人民币一千三百二十四亿两千六百万元。全部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真实、公允地记录和反映项目经济活动,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周三发布的审计公告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十个项目的国内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四个项目执行地区的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滞留项目资金、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两个项目未按时缴纳资本金,二十二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十五个项目投资完成额比例偏低或提款报账进度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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