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贸委发布了《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在保障合格猪肉供应的前提下,调整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屠宰厂(场)布局,整合镇(乡)屠宰厂(场)资源,减少数量,改变目前我省屠宰厂(场)“多、散、小”现象。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从现有的1778家减少到1125家,努力实现生猪屠宰向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多、散、小”限制把关能力
省经贸委巡视员戚真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相信这一措施将对保障生猪屠宰肉品的质量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戚真理认为,与源头、流通环节一样,生猪屠宰环节是堵住问题猪肉流向市场的重要关口。按照有关规定,在生猪到了屠宰厂时,各级动物疫病监督所要在屠宰前对生猪的疫病情况和“瘦肉精”进行监测;屠宰后,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对猪肉的品质进行自检,由经贸部门进行监督。然而,目前,一些地区的屠宰厂存在“多、散、小”现象,限制了屠宰厂对猪肉品质的把关能力。
为此,《规划》在屠宰厂的建设上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生猪屠宰厂设计规范建设屠宰厂(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保留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提高档次,扩大规模,推动生猪屠宰行业的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还要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检疫检验,加大防疫力度,强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鼓励基地直供屠宰厂
戚真理介绍说,“我们将鼓励屠宰厂与生猪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屠宰企业直接到生产基地采购生猪。”戚真理说,这是保障猪肉质量安全的另一有效措施,省经贸委将全力支持东莞在这方面做探索。
地级市屠宰厂要达“三星”
据了解,《规划》将分三步实施。第一阶段是2009年,要求加快制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完善配套规章政策;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县(县级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建立全省生猪及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各市调整和完善生猪屠宰厂(场)规划设置,调整、压缩现有屠宰厂(场)的数量。
第二阶段是2010年至2011年,要求推动减免生猪屠宰有关费用;各级政府加大对生猪屠宰公益事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升级改造,建立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设施、环保设施及监测手段。同时,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向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发展,并重点培育一批品牌肉品,使品牌肉品在全省市场上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三阶段是2012年至2013年,此阶段将依法关闭规划外的镇(乡)屠宰厂(场);同时,建立完善的冷链配送和小型屠宰厂(场)管理制度;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条码实行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质量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督。通过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升级改造,使地级以上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达到商务部规定的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的三星级标准,县(市、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达到二星级标准,全省实行机械化屠宰、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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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昨天还在天河肉联厂等屠宰厂获悉,“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广州各屠宰厂均加大了对“瘦肉精”的监测力度。据天河区动物疫病监督所副所长饶文介绍,在“瘦肉精”事件发生前,该所对天河肉联厂的监测是按照3%—5%进行抽样检测。“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广州要求屠宰厂“头头检”,因此,该所加大了监测的力度,目前,天河肉联厂猪肉“瘦肉精”的检查比例已经达到90%左右(个别猪膀胱没有尿样无法检测)。饶文表示,目前广州的猪肉质量与“瘦肉精”事件发生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记者/陈清浩 通讯员/黄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