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省区市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水平进行考评,以遏制粗放用地、浪费土地的现象。
记者13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日前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国家将就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对省(区、市)人民政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分别作为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干部主管部门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
此次出台《考核办法》,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省(区、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下达挂钩,与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挂钩,是我国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机制的“破冰”之举。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说,考核实行位次考核与年度变化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位次考核主要考核各地区集约用地水平在全国的排名,年度变化考核主要考核各地区本年度集约水平与前一年相比的提高程度。两项指标分值分别为65分和35分。
从指标选择来看,单位GDP耗地下降率、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单位固定资产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指标体现了提高土地经济承载能力的考核目标;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和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指标体现了经济增长过程中不断降低用地消耗的考核目标。
这位负责人说,由于考核工作具较强的专业性和政治性,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是保证考核基础数据公开、统一、可比。因此以国家公布的GDP、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数据等成果为依据开展评价考核工作。鉴于国家统计数据每年8月才能公布,考核时间定于每年第三季度,每年9月末形成成果报国务院。(记者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