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否应该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这一话题不仅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也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与超过90%持赞同意见的网友不同,不少代表委员对发放消费券持“保守”态度,就刺激经济、拉动消费而言,他们有更好的“点子”。
政协委员、深圳研祥集团董事长陈志列:
发消费券不如提高个税起征点
陈志列认为,消费券的作用只能够解决短时间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够持续,如果政府有意向市民给予补贴而刺激消费,可以尝试提高市民纳税起征点,这样的效果会更好。
“提高个税起征点,每月政府支出不多,但时间较长,比起一次性的消费券,对经济的刺激能够较持续长久,作用更加明显,而且提高个税起征点已经是大势所趋,国家有关部门也在研究当中,深圳先行,可以给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经验,促进决策。”陈志列在提案中建议,将市民纳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或者更高,期限1年。
此外,陈志列还提出,目前市政府已经降低了企业社保缴纳比例,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危机,在此基础上,深圳还可以适当降低个人社保缴纳比例,期限也是一年,这样一来,也有助于减轻劳动者个人的负担,而且深圳社保基金在国内属于极为优良的,盈余较大,可以应付这一调整。
“以上两项措施可以长期刺激经济、促进消费,而且政府财政压力不大,能够实现双赢。”陈志列说。
政协常委、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
刺激消费,政府要打“组合拳”
谭刚认为,在发放消费券或出台相关的刺激消费政策时,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实事求是,寻找适合深圳本身的方式方法,不要觉得别的城市发了,深圳更应该多发一点,而是要根据深圳的实际来。“现在国内一些城市发放的消费券里面,有些是充当购物消费用的,有些是旅游消费的,甚至还有些是交通、医疗类的,不同的消费券针对的人群不同,不能乱发一通。”谭刚举例说,如果把旅游消费券发给低收入人士、困难家庭,不仅无法刺激消费,也不能帮扶其生活,这就会特别尴尬,所以深圳发放消费券之前,一定要进行通盘考虑、周密部署,否则就会花钱打水漂。
“二是我们要学会打‘组合拳’,不要把眼光盯在消费券上,除了发放消费券以外,还有很多更能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方式方法。”谭刚认为,类似对低保人士减免社保缴费、发放补贴消费券、对高收入人士可以提高个税起征点、实行国民休闲旅游计划等措施都可以起到刺激消费的效果,政府要开动脑筋,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激励、优惠政策。
政协委员、深圳科协专职副主席张克科:
“切两刀再补一刀”刺激消费更可取
张克科对发放消费券是持同意态度的,不过在发放的方式方法上,他有不同的想法,张克科将之称为“特种消费券”,“特”就“特”在消费券的发放要与个人所得税连在一块,他将之设想形容为“切两刀再补一刀”。
第一刀就切在个税的起征点上,假设深圳的基点定在5000元基数上,在全国基数和深圳基数之差中间,多交的个人所得税,以特种消费券的形式,全额全员返还。
“这样既不牵动全国的标准,又有地方的特别处理,在征缴的同时,按照比例扣发和返回消费券。首批可依照2008年全年征缴比例办理。以后可以与征缴同步,也可以按照季度或者半年核销一次。”张克科说。
第二刀切在18%的所得税征收费率上,与香港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看齐,对按照累进制超出18%部分以上的个人所得税,也发放消费券给以返还,为深圳打造国际化城市、建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大都会提供制度衔接。
而所谓“补一刀”,就是在深圳慈善会设立“拉动消费慈善专项”,接受上述两类消费券的个人捐赠,将募集的消费券配套一定的政府补贴资金,面向贫困人群发放。“这样不会改变国家的政策,既突出了深圳的灵活性,也可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张克科说。(记者 叶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