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社科院对发放消费券进行调研认为可行的消息传出后,迅速成为全城热议的话题。深圳应不应该发放消费券?昨天下午最新出炉的人大“一号建议”就提出,不建议全民发放,但可采取向部分群体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特别是帮助中低收入人群度过生活困难期。
一号建议由人大代表李伟虹、王敏提出,两位代表联名建议可在整体经济比较困难的2009年上半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短期消费券。建议指出,发放消费券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但这不是目的,从已经发放消费券的地区的实践结果来看,通过全民发放消费券去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非常有限。“我们的目的在于帮助那些生活真正困难、真正需要帮助的中低收入人群,让他们度过这场‘金融海啸’难关,不作全民发放。”为此,代表李伟虹、王敏建议限定消费券发放范围:主要是持有深圳居住证(暂住证)、待业或低薪的外来人员和深圳户籍的失业、未就业、低保、优抚人员等中低收入人群。与此同时,还限定消费范围:主要用于医疗、教育、生活用品、房租、水电等维持基本生活的支出,不得用于高消费。(记者卢舒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