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22日《新快报》报道:政治大学教授何兵建议政府将摆地摊合法化,以增就业促稳定。此事引起读者热评。
理当如此正当其时
金卯刀:做小摊贩,应该是各个国家底层老百姓进入门槛最低的职业,也是他们赖以生存与养家糊口的饭碗。因此,金融危机背景下,城市管理者应当去掉有色眼镜,看到小摊贩身上其实包含了重大政治民生问题,肯定允许小摊贩存在的积极一面,废除、修正与积极就业政策不相符的陈规旧制,努力通过人性化服务,有效管理,让小摊贩合法化生存,规范化经营。
高福生:“生存权利”是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理念。城市如何在无伤大雅的情况下,依法给小商小贩们的“饭碗”一点点不“碎”的空间,不仅事关社会和谐、协调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我们的管理智慧。
张东阳:摊贩和城管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些群体在远未脱贫时,能自主谋生而不靠政府处处扶持本身就值得鼓励,而作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只要能够科学、合理设置“摊贩贩点及经营时间”,能够“以疏代堵”,使得摊贩自然有序地融入城市管理及市民生活,一切就会变得简单起来:城管服务于摊贩,摊贩听从于城管,于是摊贩又能很好地服务于市民,这是多么和谐的一种城市管理模式啊!
解放地摊先动城管
陈一舟:要“解放”小贩,必先“解放”城管。导致城管与小贩站在对立面的根本因素,是失去监管、无所节制、无限扩张的城管公权。至今,我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独立法律文件,立法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在赋予城管宽泛职权的同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权力监督机制。
杨金溪:小摊贩合法化的障碍之一,就在小摊贩摆摊位置由城管指定,指定小摊贩经营位置的城管思路不改变,小摊贩与城管的矛盾就永远不会解决。
周稀银:小摊贩合法化的核心是区域时段合法化,如果不做到这一点而单纯地要求将“小摊贩合法化”,那无疑是在让一座城市很快进入无序的状态,小摊贩和市民暂时都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但用不了多长时间,自身就会受到报应,环境问题,经营秩序问题,等等,反而会责怪政府的过度放手。
既是临时计也是大趋势
黄翠莲:小摊贩合法化不仅是解决就业问题、助推GDP的“临时计”,更是大势所趋,若只当临时计,后果很可能是让摊贩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有朝一日,经济回暖就业不成问题,飞升的GDP不再需要“摊贩经济”微薄贡献,到时候是否小摊贩阶层再次受到“除之而后快”的待遇?
林卫萍:摊贩合法化是权利和民生的双重需要,让小摊合法化,天塌不下来。一些发达国家,人家早已将小摊贩打造成街头一景,而我们却在有着权利和民生双重需要的小摊贩上举棋不定,与国际接轨,也实在太慢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