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旅行社向55岁以上长者派发面值100元的“旅游消费券”一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其“消费券”之名更是引来争议。昨日笔者收到消息,该旅行社将加印10万张“旅游消费券”,但不改变名称。对此,专家表示,企业将“优惠券”等同于“消费券”的做法是错误的,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纠正企业这种变相促销的做法。
“叫什么名称非常重要,有些名词企业应该谨慎使用甚至不能使用。”专家表示,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前提下,“消费券”这个名词已经被赋予不一般的意义,它是政府促进社会消费拉动内需增长的一种措施,“商家不能利用市民对‘消费券’的青睐,去达到自身促销的目的。”该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明确“消费券”一词的使用范围,以免企业借机炒作。(记者 蔡华锋 实习生 袁喆 通讯员 林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