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杭州、成都等地发放消费券后,深圳市社科院也向市长许宗衡提交了一份《关于深圳择机发放消费券的建议》,该调研报告认为,“深圳可择机发放20亿元消费券”。(据《晶报》2009年2月12日报道)
课题组认为,政府从财政与国企利润中拿出一部分钱来,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居民,可以“刺激消费,保增长”。课题组举例说,像杭州,发放消费券后,春节消费因此出现前所未有的火爆。
笔者认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来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还利于民,值得赞赏,但想以此“刺激消费”、“保增长”,就有些逗乐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杭州春节消费火爆与消费券有关。
越是困难的家庭,其消费结构越单一——首先和主要的是保障柴米油盐等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支出,每人几百元的消费券,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购买了大米、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日用消费品,而这些商品的弹性系数很小,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家庭一年的消费总量是大致稳定的,没有多少可以“刺激”的余地,消费券对消费的拉动即增值作用近乎于零。
普通工薪阶层即使拿到了几百元的消费券,大概也是用于基本生活支出,因此而节省下来的现金,估计也是存着以防不测了。居民不敢乱花钱,根源在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几百元的消费券,就能刺激消费,难!还是想想其他招吧。(柯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