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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发的封顶280万的“限薪令”,让本已备受关注的金融国企高管天价薪酬问题再度升温。不久前从一家金融国企辞职的中层干部向记者披露了国企高管薪酬深不可测的内幕。以她了解的情况看,“限薪令”恐怕会被架空,因为高管们可以利用所谓“职务消费”“堤内损失堤外补”,这种“职务消费”犹如一个大筐,可以装下高管们几乎所有的日常消费,甚至包括奢侈消费。
□限薪令缺乏法律约束力实施效果恐不容乐观
□应把金融国企高管薪酬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大到几万元一件的衣服,小到几块钱的停车费,他们都可以报销。”面对财政部近日下发的高管“限薪令”,肖裴的看法是“恐怕不太好使”。
肖裴,曾经是一家金融国企的中层干部,半年前辞职当起了全职学生。而她口中的“他们”,正是她曾经的上司,也就是这次《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指的对象———金融企业高管。这个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年薪280万元人民币封顶,因而获得了“限薪令”之称。
近年来,银行、证券、保险等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之高,令人吃惊。据2007年的公开数据测算,金融国企高管年薪高出央企同行均值27倍。特别是在去年熊市之年,国泰君安曝出人均收入过百万的天价薪酬事件,更是引起一片哗然。因此,“限薪令”一出,其效果不亚于“一石激起千层浪”。
“财政部下发的这个办法确实挺不错的,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包括绩效工资的发放手段都进行了限定,但是有一个问题办法中几乎没有涉及,但又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职务消费。”肖裴对记者说,“高管们的薪酬和我们老百姓的薪酬定义可是不一样的。我们拿了工资要日常消费,而他们的薪酬拿到之后是实实在在的,只进不出啊!”
“职务消费就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据了解,按照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性收入和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其中福利性收入,包括金融企业为负责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中长期激励收益部分有关部门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
“可以说这些项目基本涵盖了高管的收入项,但绝不是全部,还有比如说车补、实物福利、一些项目经费等。”肖裴说,“这些钱在他们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可能不会太大,但这些所谓的职务消费足以满足一般的日常消费。”
“据你了解,高管的灰色收入都包括哪些呢?”记者问道。
“我说的是职务消费,它和灰色收入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听了记者的问题,肖裴忙解释说,“职务消费是指与行使职务有关的消费支出,住房、汽车乃至宴请、疗养都可纳入这个‘大箩筐’,只要在一定限度内都是合法的。而灰色收入是指介于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间的各种收入,两者绝不能相提并论。”
“不过,由于这些费用不是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以票据报销的形式由单位支出,导致现在职务消费已经成了企业高管们的隐形收入,这些‘收入’虽然不能让高管获得直接利益,但这种‘曲线救国’的方式却从本质上帮助高管们增加了收入。”肖裴说。
肖裴告诉记者,她以前的顶头上司是公司的经理,年薪虽然只有100万左右,但出手却很大方。“有一次我帮她去王府井的一家名牌服装店取一张发票,发票上的金额吓了我一大跳,足足有5万多元。我问店员怎么这么多钱,开发票的店员笑了笑说,‘这位客人每次一买就是三四件,这次还算少的呢’。临走的时候,那位店员还问我要不要,我说太贵买不起,你知道店员说什么吗?”肖裴苦笑了一下说,“店员说,‘你们那儿不是能报销嘛?怕什么?’”
更让肖裴吃惊的是,除了这些奢侈消费,有些高管连日常的花销也都“免”了。她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有个周末,我们几个人和公司老总的女儿相约去爬香山,车开到山脚下才发现山脚的停车场每小时要5块钱,而我们来回至少要四五个小时,大家就说把车停到另一个距山脚较远的免费停车场去,不过老总的女儿却执意要停在山脚下,并说:“要票就行了。”
到了山顶,由于太累,大家就想坐缆车下山,不过每人60元的价钱却让大家有些心疼。这时老总的女儿走到售票口,和窗口的工作人员交谈了几句,随即对我们说:“坐缆车吧,我请客。”说完就掏钱买了大家的票。在缆车上我问她:“好几百呢,你逞什么英雄啊。”她笑了笑,丢给我的还是停车场那句话,“要票就行了”。
下山后,大家一起去一家餐厅吃东西。临走时,老总的女儿特意要了张发票,当时我们还夸她有法制意识,不让商家偷税漏税呢。
几天后是每月报销的时间,由于老总的秘书歇产假,老总就让我帮他把发票分好类送到财务。分类的时候,我发现了那天香山停车场的小票、坐缆车的小票以及餐票。更出乎我意料的是,财务在看了看那些发票后,竟然一张不落地都给报了。当时我就在想,这里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职务消费啊?
“职务消费就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肖裴的总结,可谓是一语道破了职务消费中的“暧昧”。肖裴告诉记者,在她接触的这些高管中,大部分人都享受着职务消费所带来的“便捷”,“一次就能发价值几千元的油卡和电话卡,这还不算时不时就发放的购物卡什么的,而这些都算是职务消费的范畴。你说,我们老百姓干什么都要花钱,而那些高管本来挣得就多,到头来却是‘一毛不拔’。”
“职务消费就没有个限额吗?”听了肖裴的讲述,记者不解地问。
“职务消费的标准都是各单位自己定的,有的单位有额度限制,有的就没有。”肖裴向记者表示,正是因为没有一定标准,“灵活性”太大,使得职务消费成了一个“无底洞”;特别是“一筐进”、“一揽入”的报账法,更使其“灵活性”漫无边际。
“一张‘招待费’、一张车辆‘修理费’、一张‘参观考察费’动辄数千元、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几十万元,谁知道买的什么、吃的什么、修的什么?”说完,肖裴无奈地叹了口气。
政策性规定难有约束力 制约天价薪酬还得靠立法
据记者了解,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向来是敏感话题。“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行业属于高利行业,尤其是金融国有企业,除了承担盈利职能,还承担着一定社会功能。因此,国家有必要对其发放薪酬的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尤其在现今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控制金融国企高管的薪酬更是势在必行。”
然而,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财政部出台的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国企高管的天价薪酬,但政策性的规定难免会缺少一些现实可操作性,也就是说难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政策面前,一些金融国企高管仍会以种种理由,用“打擦边球”的手段,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脱离管控的范围。
对于办法实施的效果,有业内专家直言不讳地指出:“此办法只是提供了一项政策依据,具体的实施效果还要看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金融国企高管的平均工资比非金融国企的高管工资要高,这一现象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因为从整体效益方面来看,金融国企的效益确实比非金融国企要好。”但他同样认为,“限薪令”即便实施,效果可能也会不大好,因为高管薪酬始终要与公司的绩效挂钩。
一个共识是,应当把金融国企高管薪酬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教研室主任文跃然就表示,最好的办法是能够通过立法将管控办法固定下来。
这正是肖裴所期望的。她表示,她之所以向记者透露这些内幕,是因为她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监督制约金融国企高管的薪酬,让这些高管们不再成为游离于公众视野及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赵丽 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