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提出“发放旅游消费券”的“广东第一人”、省政协委员鲁开垠昨日向新快报记者透露:在今天开幕的政协会上,他还是要再次建议广东省政府在推行“国民旅游计划”的同时,配套向居民分类分批发放“旅游消费券”,数额从3000元到8000元不等,“这是一项体现改革开放成果共享、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早在去年年底,广东省政府决定在全国率先实施“国民旅游计划”之日起,鲁开垠便建议可以以消费券的形式,具化该计划,引导居民去旅游消费,从而成为广东第一个提出“旅游消费券”概念的人。
“改革开放已经30年,人民要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目前政府方面重视大的项目投资,但同时也要考虑民生。消费券对有钱人不算什么,可对于农民、下岗工人及低保户家庭,则是非常有效用的。在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省财政可根据自身的财力,按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来发消费券,可分批发放。这也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
这旅游消费券应该怎么分呢?鲁开垠建议:广东政府还可以考虑扩大发放对象的范围,不应将消费券的发放群体仅限于贫困人口。对于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收入较高的居民,可享有最低金额的消费券,3000元;而低收入者,可发放多一点,为5000元;低保户则可享受最高额度的消费券,8000元。此外,对于外来工,也要按照其在广东工作年限的长短,分类发放消费券,如刚到广东打工才一两年的,就拿跟本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一样级别的消费券,3000元;3-10年的,5000元;而打工10年以上的,则可享受和低保户一样的8000元消费券。(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