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将于2009年2月1日起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到2013年1月31日止。凡是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目前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销售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昨日记者走访一些在广州务工的农民朋友,他们听说广东即将实施“家电下乡”,赶紧去卖场“踩点”,了解各种家电性能优劣。而广大市民则希望更多的家电类别纳入“优惠大礼包”,并且能惠及城市的低收入困难群体。
电脑和热水器推荐“扩容”
除了上述确定的品类外,国家在去年底就明确提出了要对“家电下乡”进行扩容,各省市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在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扩容的品类中,每个省只能选两件,我们推荐的是电脑和热水器两个品类,目前正在进行征求意见的工作。”广东省家电商会秘书长谢德盛昨日对本报记者透露。
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透露,截至去年12月24日晚5时,共有59家企业申报参加广东家电下乡。经行业协会商会的专家筛选,推荐了21家销售企业,报商务部审批,详细名单将在近日对外公布。
制造企业方面,除了前期中标的企业外,我省有新一批企业已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核,目前上报给了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也将于近日公布这批新中标名单。
广东向全省农民发出一封信
昨天,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还向全省农民朋友发出一封信,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农民朋友的生活生产。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这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实际上是给全国中低收入农民雪中送炭,有利于改变农村市场分散,网点少、服务差、秩序乱,流通和服务成本高的状况,完善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促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按规定,凡是具有广东省农村户籍的农户,在补贴周期内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布为准)均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农民每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下乡产品目前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每类产品补贴为1台(部)。农民朋友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马勇 黄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