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将对现行的收费公路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网络。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1月15日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
针对一系列的改革对交通发展的融资体制带来的冲击,李盛霖表示,交通建设资金的保障,将通过筹融资主体多元化,渠道和形式多样化,筹融资机构的合理化等一系列措施来完成。
记者还获悉,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拟定的《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目前已经确定吉林,辽宁,山东等14个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同时,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也即将报送国务院审批。
14省市试点
关于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李盛霖表示,要按照下岗不转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安排渠道。
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总体要求是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将设立14个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目前有关工作已在开展之中,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发挥很大的自主性。
外界最关心的是燃油税改革方案实行后,取消多项收费,公路建设的资金将从何而来?
据业内专家介绍,“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一直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4年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显现出诸多弊端,但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仍是公路建设融资的一条有效途径。要撤销政府还贷的融资模式,地方进行公路建设的融资压力骤然增加。
1月14日,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征收从10%降至5%。
而据前述专家介绍,车购税的收入一向是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主体,虽然目前减免车购税所造成的资金缺口有可能由于振兴规划对行业的巨大拉动作用而“化减为加”,但仍给下一步交通基础建设的投融资带来极大的压力和不确定性。
据前述交通部官员透露,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交通部门还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资金的投入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
虽然为此国家有大批的国债资金以及预算资金投入,但这批资金更多的起到政策性、引导性的作用,并且资金全部的落实还需要一些时间。
而仅2009年交通部的重点工作之一,灾后恢复重建地区的建设资金中,规划三年需要1000亿投资,而到目前为止,落实国家调拨资金300亿左右,其中70亿为国家资金,其余大部分为车购税资金。
在此情形下,李盛霖仍表示,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将成为落实扩大内需,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而高速公路发展的重点,则为省际的“断头路”、城际扩容路和重要的疏港路建设。
一位交通业内专家在工作会议上表示,打通省际的高速公路,将进一步完善全国高速公路网,并将高速公路的效应成倍升级,有助于实现区域经济集群式发展,使投资最大化。
李盛霖还在工作会议上确认,交通运输部此前获得的100亿元投资已经在第四季度先后落实,进入实施阶段。在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新增的1000亿元投资中,交通运输部已经获得了100亿元的新增投资。
据交通运输部官员透露,这100亿元分别投向了用于改善民生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其中,优先安排已有建设规划,加强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在中长期内抓紧启动,开工一批新项目,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方法,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的拉动效应。
社会融资应成投资主体
面对投融资的瓶颈,能够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新投融资平台就显得更加急迫和重要。
李盛霖表示,要建立全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首先是坚持筹融资主体多元化。李盛霖表示,在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融资主体上,除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之外,还应当更多的引进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国内外的经济组织等。使融资主体面向社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投资。
其二,坚持筹融资渠道多样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和社会民间资本。前述业内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据2006年和2007年的统计来看,在实际完成投资公路建设的资金中,中央政府投入的财政性资金约在12%左右,加上地方政府筹集的资金,比重不超过50%。因此在筹融资渠道中,资金的主体仍应为社会融资,更多地使用银行贷款。
另外还要搭建新的融资平台。李盛霖认为,除了传统融资方式外,政策创新、金融工具创新也应当引入筹融资形式当中。在维护好中央投资和税收资金返还的主要渠道的同时,争取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的力度,积极搭建融资平台。
同时,还要坚持筹融资机构合理化,扩大资本金资金所占比例,同时考虑债务机构的偿还能力。李盛霖认为,应该在债务性资金方面通过短债和长债相结合的形式,来避免风险,同时应当通过机构的优化实现融资成本的降低。
而在坚持全新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的同时,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筹集公路交通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前述交通部官员表示,以收费政策为主导的融资体制,仍将继续坚持下去,但是收费公路的执行条例将有望按照目前的新形势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时,该官员认为,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撤销的同时,为理顺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之间的矛盾,统筹考虑交通网络的发展,在今后的交通体系构建中,将逐步将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分开构建,成为两个有机的体系。
李盛霖也在工作会议上提出,交通运输部将对现行的收费公路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积极探索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网络。
据了解,该项新机制,将成为交通运输部2009年的工作重点。(东方网 记者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