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发改委决定,1月1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60元。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几日来虽有波动,但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仍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为此,国家决定相应下调成品油价格。此次调价93号汽油由原来的5.44元下调为5.33元;97号汽油由原来的5.8元下调为5.68元。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尽管国际油价在过去一个月中并未出现太大幅度的变化,但国内油价还是在一个月内调整了两次,这在业内专家看来是一个显著信号,意味着中国成品油价格已真正按照完善后的价格形成机制来调整,国内外油价终于迎来“接轨”时代,未来油价调整频率将显著提高。
就在去年12月19日,国内成品油价刚刚进行过一次下调,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00元和1100元。而一个月不到即进行第二次调价,这样的频率与近年来国内成品油价一直保持小幅调整频率的“惯例”颇为不符。
据本报记者统计,上一次成品油价于一个月内调两次还要追溯到2005年。当年6月25日,国家先上调汽、柴油出厂价每吨200元、150元;随后又于7月23日进一步上调汽、柴油出厂价每吨300元、250元。整个2005年,国内成品油价共调整了5次。但此后,受国际油价暴涨影响,国内油价调整速度大幅放缓。从2006年到2008年,国内成品油价每年仅调整两次,且每次调价之间都相隔数月之久。
对于在过去一个月内国内成品油价两次下调的原因,国家发改委人士昨天进行了详尽阐述。他表示,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一定时期内国际上几种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市场利润确定。为了避免国际市场油价剧烈波动导致国内油价频繁调整,机制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是连续一段时期相关油种综合平均价格。这也就意味着,国际市场某种原油某一天或某几天价格变化较大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会调整,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一段时间内综合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国家才会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个重要原则是价格调整要适时、适度地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企业生产成本,以利于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因此,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趋向大体一致,时滞不会太长。但与此同时,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对两次调价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做了相应规定。”上述发改委人士说。
本报记者从业内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规定的两次调价之间最短时间间隔为22天。
“尽管这次调价幅度不大,但至少表明国内外油价已走向‘接轨’,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真正开始发挥作用。这可能是调价带来的最大意义。”石油专家、东方油气网副总经理钟健对本报记者说。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频率会逐渐加快,国内外油价间接接轨将真正获得实现。(陈其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