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3部门31日举行全国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3部门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预防产生工资拖欠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交通、水利等领域。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要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为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提供有利条件。
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及时消除拖欠工资隐患。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好对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要加大对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企业、发生过拖欠的建筑施工企业等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力度,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和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各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要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权益,为当事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
要建立健全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对于非正常撤离中国的外资企业,要按照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的精神,追究逃匿者的经济法律责任。
要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主动到一线接待群众,认真研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诉求。
要进一步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记者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