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明年起上调,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将在明年1月15日之后下发到退休人员的账户。
截至2008年末,本市已有173万企业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平均养老金水平为1630元/月,此次调整的养老金是月人均增加200元,也就是从明年起将提高到1830元/月。
只要是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含退职、退养)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新的养老金待遇。但由于按照缴费年限以及各类退休人员的分类不同,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也各不相同。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详细解读了各类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案。
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增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月;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2.5元。这些人员在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
调整前其基本养老金低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630元,此次将向这部分人员倾斜,即按照缴费年限划分,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这些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1830元/月。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在普调的基础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调整后低于1830元的,补足到1830元(不含退职的高级技术人员)。
享受100%退休待遇老工人的调整标准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8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
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
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低于1830元的,补足到1830元。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在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除享受第四条政策外)。
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退养人员调整标准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记者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