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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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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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起,首度扩容至14省市的“家电下乡”战略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启动内需的有力举措———“家电下乡”战略还爆出最新信息:从明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将全面覆盖包括广东在内的全国所有内地省市。相关人士测算,“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四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累计拉动消费有望达到9200亿元。
147家企业中标
今天,扩容后的家电下乡正式启动。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
2007年12月,商务部、财政部在山东、河南、四川和青岛“三省一市”启动了“家电下乡”试点,成效比较明显。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与去年同期比较,家电销售量增长40%。10月,两部门决定将这一措施覆盖的范围扩展到14个省市,主要是农业人口多的省份。由此,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市新增入围。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扩容后的家电下乡将从今日正式实施,而下乡的产品也在原有的彩电、手机、冰箱(冷柜)的基础上增加了洗衣机,向农民补财政贴资金占销售额的比例则从试点期间的15%统一调整为13%。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在去年的示范效应及国内市场的战略考量下,今年11月的家电下乡招投标参与者空前众多,共计有155家企业提交了标书,最后有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中标。
消息人士透露,从招标结果来看,今日开始实施的首度扩容版“家电下乡”有几个很明显特点:其一是洗衣机(中标企业为36家)、彩电(10家)、电冰箱(40家)、冷柜(19家)、手机(17家)等五个品类的领军企业几乎无一落空,显示家电企业对农村市场从去年的犹豫观望变成了如今的积极进攻;其二,外资品牌如松下、西门子、诺基亚、LG等也首次入围,这说明中外家电产业竞争正从城市走向农村,同时也显示中国广阔的腹地市场正成为跨国企业寻找的经济危机庇护所。
此外,由于今年取消了对投标家电产品必须是“国家免检产品”这一硬性要求,有多家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性企业入围。
分三批实施
在昨日召开的推广会议上,三部门联合宣布,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按照启动的时间顺序,“家电下乡”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继续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并从2008年12月1日起按新的政策调整执行;第二批,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十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而这次推广会议最核心的一个内容明确提出,第三批“家电下乡”将囊括内地其余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到2013年1月底。这意味着包括广东在内全国广大农民消费者将最迟从明年2月就可以享受到13%的财政补贴,用以购买家电产品。
据悉,三部门对财政负担政策进行了一定调整,在补贴资金中,中央财政负担80%不变,地方财政负担的20%改为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据财政部有关官员透露,将加大对地震重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初步考虑将这类地区原由地方政府负担的20%部分改由中央财政承担。
目前,我国农村家电普及程度仅相当于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2/3,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1/2,冰箱仅为1/4。这个差距也预示着市场潜力的巨大。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按暂定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四年算,即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财政部表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标是: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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