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纲要》规划期内,全国耕地保有量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 中新社发 陈洋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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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3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发布。《纲要》规划期内,全国耕地保有量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 中新社发 陈洋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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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八日电 题:“圈地运动”在中国失去膨胀土壤
中新社记者 符永康
与前途未卜的楼市相比,中国土地市场的变局更像一股强劲的暗流。近期,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土改”的决定逐步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中共中央提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土地供应与建设利用两个环节进行双向约束。
此举势必将对中国楼市乃至所有城市化建设产生重大影响,随着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全面铺开,几经起伏的“圈地运动”正在失去再次膨胀的条件,中国有望走出“圈地运动”周期。
在日前举行的首届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高层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对中国土地画了三个圈:农业用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城镇国有土地。中国土地矛盾集中在中间这个圈,它不断向第一个圈扩张,又向第三个圈输送廉价土地,房地产开发商、工厂和地方政府由此圈地,屡屡得手。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指出,二十多年来,中国分别于一九八四年前后、一九九四年、一九九八至二00三年出现过三次大规模“圈地”高潮。大片大片的农田和村民宅基地转眼间变成了宽马路、大广场以及高价楼盘。
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自然有其必然的合理性,但问题不仅在于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且使得土地市场利益严重失衡,农民对家门口的土地既没有决定权,更没有获得合理的受益。
十月中上旬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心调整土地市场利益分配,明确规定: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如果说十八亿亩的耕地红线从客观上切断了新一轮“圈地运动”的土地来源,那么,增加农民收入的硬性要求,又降低了资本大亨与地方政府圈地所得的利益份额——农民须分享新的土地“蛋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敲定的目标是:到二0二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二00八年翻一番。白纸黑字,没有留下任何“打折”的弹性空间。
在具体操作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孙宪忠提出要“立法先行”。这位《物权法》核心起草专家认为,农民权益不能靠政府“自觉”赋予,虽然刚于二00七年开始实施的《物权法》不大可能为此大修,但可以通过《土地管理法》修订为保障农民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学术界还提出了扩大农民公共参政,成立土地管理专家仲裁机构,将农民权益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乃至土地交易司法独立等建议。利益失衡的“圈地运动”正在失去再次膨胀的土壤。
按照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二0一0年到二0二0年十年间,中国还有一千三百万亩的耕地减少空间,相当于北京总面积的一半。虽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做法一时还难以刹车,但全中国范围内兴起“圈地运动”的可能性已愈来愈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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