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司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里程碑
2008年06月13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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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我国酝酿已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日前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会议指出,我国今后将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来鼓励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劳动。我国采取的一系列“实施”层面的知识产权动作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已经进入了“战略主动期”。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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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3日电 国新办13日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启动实施是一个新的里程碑,近期将重点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和培训。
李成钢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启动实施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尽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在政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第二,以驻外经商机构工作资源为依托,建立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部门,多方面联合协作“五位一体”的联合机制,实现主体之间信息迅速共享。
第三,今后,我们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培训,对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中国企业敢于在境外维权,善于在境外维权。第四,政府通过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鼓励企业积极采取维权措施。同时政府也将在适当时候,利用政府资源与境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交涉、沟通,为企业维权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李成钢表示,近期我们将重点围绕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一系列调研和培训,争取和海外知名展会建立起沟通渠道,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参展过程中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权益创造较好条件。(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