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5月28日召开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表示,全国各级财政部门要扎扎实实做好筹措资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等各项工作。
谢旭人说,截至5月28日14时,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195.5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53.8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1.72亿元。为支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财政部研究提出建立灾区恢复重建三年规划基金预算,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谢旭人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先安排灾区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以中央一般预算资金安排为主,同时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车辆购置税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用于灾后重建的资金也列入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009年和2010年将继续作相应安排。有关地方财政也相应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的公用经费支出拟按预算一律减少5%,节约下来的资金全部专项用于抗震救灾。
在谈到下一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时,谢旭人表示,要注重规范,讲求实效,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
一是切实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清理登记和对外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统一规划,制定完善制度,确保救灾资金物资有效发挥作用。在统筹考虑灾区重建需求和重建规划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的统一调度,引导社会捐赠资金和各级政府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充分发挥效用。同时,尽快制定抗震救灾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负担的激励机制,调动地方加大救灾投入的积极性,形成应对自然灾害的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开展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惩截留、挪用救灾款物行为,确保救灾款物按照法规和政策规定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四是要建立部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沟通协调,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互通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有效的协调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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