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肃省紧急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08年05月15日 1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五日电 国家发改委十五日在此间表示,四川、甘肃省物价局根据价格法和发改委“关于非常时期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授权各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救灾物资等实施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据悉,四川省汶川发生七点八级地震后,灾区部分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上涨明显。紧急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目的在于稳定人心,确保灾区物价的基本稳定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临时干预措施的范围及具体形式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待灾情缓解后再择机取消。
日前,四川省绵阳市物价局严肃查处两起抗震救灾期间哄抬价格行为。一为个体经营者方某将以往售价每桶三点五元人民币的康师傅方便面按八元的高价销售;其二是个体经营户周某将以往售价每瓶一元的矿泉水抬高到二元销售,均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当场作出每户罚款一百六十元的决定。
【编辑:余瑞冬】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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