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物价局严处两起抗震救灾期间哄抬价格行为
2008年05月15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5月13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四川绵阳市物价局会同涪城区物价局对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五一广场的商品展销会的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实:绵阳市涪城区五一广场“阿富汗烧烤摊”的个体经营者方毅将以往售价每桶3.5元的康师傅方便面按8元的高价销售;个体经营户周强将以往售价每瓶1元的矿泉水抬高到2元销售,均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针对经营者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作出每户罚款160元的决定。
绵阳市物价局还将进一步对经营者价格行为采取严密监管措施,昼夜对居民生活必需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努力维护抗震救灾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编辑:邱观史】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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