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07年第2号审计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署于2005年对北京六环路、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等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公告写到,与审计署2000年对部分重点公路项目的审计情况相比,这次审计情况表明,公路建设管理比较规范,近年来公路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集资、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也明显减少。但仍有一些项目在建设管理、土地征用和投资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公告称,此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项目违反招标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违规征地,截留、挪用和长期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损害农民利益;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此次审计的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时期开工建设的,均属于“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重要路段或区域干线公路,建设总里程532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84公里),概算总投资1662亿元,分别占“十五”时期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里程和概算投资的17%和16%,其中24个项目分布在中西部地区。截至2005年底,这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已完成投资1276亿元,已有28个项目投入运营,其余项目预计在2006至2007年建成。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在加快公路建设的同时,比较重视项目管理,建设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十五”是我国公路发展最快的时期,共新建公路35万公里,其中新建高速公路2.47万公里,超过2000年前建设的高速公路里程总和,公路建设进展显著。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十五”时期,交通部相继出台了规范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审计的34个公路项目普遍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逐步加强,工程质量总体较好,其中7个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