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八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下午,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讨论。
代表委员们认为,物权法草案起草时间跨度之长、论证范围之广、吸纳意见之全、法律内容之周到、立法工作之细致、立法决策之谨慎,堪称空前。制定物权法,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佩定代表说,物权法的制定力度是空前的,说明这部法律草案经过了千锤百炼。物权法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将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一部法律。
“物权法草案明确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平等保护。同时,这部法律对于如何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起到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顾问戴证良代表认为,中国的国情在于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经济制度并存,制定物权法就是着眼于调整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之间的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李崴说,物权法是一部重要的支柱性法律,早就应该制定。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固定下来,对社会、经济发展大有好处。现阶段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它的良性发展需要法律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罗里熊表示,明确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措施,有利于人们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目前拆迁、土地问题突出,如果早有这部法律,纠纷就会少很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云龙代表说,这部法律草案的第四十四条,是表述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对物权进行征收的有关条款,这个条款很重要。当然,物权法关于补偿的规定,有些只能是原则规定,还需要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补充。有些关于补偿的法规、政策,也只有等物权法草案通过后才能出台。此外,对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标准,物权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李晓东认为,制定物权法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物权法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规范了物的归属问题,它的出台将大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会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梁慧星说,制定物权法可以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基础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市场经济就难以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对于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