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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强化信息披露

2007年02月01日 23:22

  中新网2月1日电 中国证监会1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部法规旨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股市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表示,信息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也是区别于非公众公司的主要特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配合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的更高要求,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有关提高上市公司运营的透明度的要求,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新形势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证监会制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这部法规还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保密义务,明确上市公司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要求临时报告应披露对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件,并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重大事件的类别和触发披露义务的标准。

  上述法规还明确了其他相关各方的行为规范,要求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机构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新闻媒体的行为规范。

  《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不同的违规行为所采取的相应监管措施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人。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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