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兰州一月十四日电 (刘薛梅)记者从甘肃省商务厅获悉,甘肃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初裁胜诉。这是继甘肃省第一例对外反倾销“丁苯橡胶”案获胜之后,该省企业又一起获准反倾销立案调查并获胜的案例。
日前,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国内第一起涉农产品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的初裁结果,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在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七点一之间。至此,甘肃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第一次主动参与的对外反倾销案初裁获胜。
据悉,这次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是由甘肃定西市的甘肃兴达淀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省区的七家企业联合发起的,获得了中国有关联的十家企业的支持。
中国是世界马铃薯生产大国,但由于加工技术的落后,马铃薯淀粉以往一直高价从欧盟等国进口。然而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中国马铃薯淀粉生产加工能力迅速提高,其品质和产量都达到了欧盟相同产品的水准,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大大削弱了欧盟向中国的出口力度。
据悉,此次马铃薯加工企业申诉欧盟向中国倾销马铃薯淀粉案,是企业合理利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国内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免受损害的成功案例。初裁公告发布后,中国数百万马铃薯种植农户得益,国内三十多家马铃薯加工企业直接受益。同时,中国马铃薯销售市场价格立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国外产品低价大量进口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国内受损害产业和企业得以较快恢复,产品销售价格回升,生产经营状况好转,效益显著增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