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撤销立立电子公开发行股票核准决定表明,在把守准入关口方面,证监会守住了中国股市的底线。
立立电子IPO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立立电子上市的资产中,核心部分和主要的盈利部分均来自浙大海纳旗下的宁波海纳,实际上宁波海纳正是1999年浙大海纳IPO时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这种运作方式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自从宁波海纳被贱卖后,浙大海纳的境况每况愈下,到2005年公司每股亏损高达7.07元。
更加恶劣的是,作为浙大海纳的原董事长李立本、财务经理林必清、浙大海纳半导体分公司单晶制造部部长田达晰、总经理助理刘培东等人,在将浙大海纳的优资资产宁波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贱卖后摇身一变,悉数成为立立电子的高管与骨干,并拥有立立电子的大量股份,一旦立立电子上市成功,他们中的不少人将成为亿万富翁。
立立电子的上市运作,是资本市场高手(如易方达基金公司原投资总监江作良、东方证券原副董事长王敏文等人)与浙大海纳原高管相互勾结的典型。这样的公司如果能获准上市,将是中国股市极大的耻辱,中国股市也将因此暗无天日。因为如此一来,李立本等人就可以将宁波海纳无穷无尽地腾挪并“上市”,如此“克隆”下去,中国股市的上市公司都将面临被掏空的危险。证监会发审委此次否决立立电子上市,无疑守住了中国股市的底线,守住了中国股市的命根子。
证监会发审委否决立立电子IPO是令人称道的。不过,否决立立电子IPO显然不是立立电子事件的全部。为了中国股市的长治久安,证监会必须正视立立电子高管掏空浙大海纳的问题,而不是仍然保持暧昧的态度,说什么“不存在掏空浙大海纳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使掏空上市公司者遭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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