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有两大痼疾,一是弊端丛生的新股发行制度,二是源源不断的大小非(限),一隐一显,交替扰乱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大小限甚至无须支付对价,即可在不远将来获得流通资格,且数量超过股改前8倍,就其对A股估值系统的破坏,远甚于大小非,而这一切无不得到频遭利益输送之讥的新股发行制度的庇佑。
2006年发行了71只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24.4倍;2007年发行了120只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29.9倍。在高唱价值投资的气氛下,新股无不以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市盈率发行,且不论公司质地如何,上市首日必狂涨,有的甚至高达500%—600%。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要能上市,企业就能一手疯狂圈钱,一手抛售大小限套现,与之相比,企业利润不过九牛一毛。苦的是二级市场众多接盘者。最典型的莫过于中石油,半年左右跌幅高达82%。
如此新股发行制度为何延续至今不见改弦更张?其中最主要一点,是因为A股第一功能定位仍是为大型企业融资服务。连资源有效配置功能都可以弱化,遑论涉及利益分配的第三功能——回报投资者?概言之,人为分割一二级市场,导致价差悬殊,将投资风险后置,制造“新股不败”神话,或许正是这一新股发行制度设计的初衷。
为何多年来大量IT精英企业要到海外上市?为何与之对应,A股市场“第一年绩优,第二年滑坡,第三年亏损”的公司屡见不鲜?为何绝不摘牌,哪怕只剩代码?为何监管部门要小心翼翼地控制发行节奏,行情火爆之时IPO如过江之鲫,市道低迷时则迅速关闭扩容“水龙头”?目前,过会而未发行的准上市公司已有33家,排队等候上发审会的企业更多达300余家。虽然管理层主观上不无体恤市场之善意,客观上却助长了“新股不败”神话。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新股发行制度所包含的韬略机谋元素不可谓不成功。
不论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还是为了保护股市,抑或保护中国经济的另一只驱动之轮,都必须尽快对新股发行制度进行深度改革。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