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回报投资者,那些只靠圈钱生存、以规模扩张为惟一生存方式、只会积聚市场风险的上市公司,必须被逐出资本市场。而红利多少,则是波动巨大的不成熟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是否能够行使信托责任的试金石。
证监会对投资者呼声做出积极回应:宣布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门槛,确定再融资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此前这一比例为20%。此外,证监会表示一直在与相关部门就红利税进行积极沟通,但红利税的最终取消仍有待“广泛达成共识”
红利税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有两重损失。首先,对个人投资者还造成隐性贴权,参与分红由于缴纳了红利税必然造成其市值缩水,除非除息后股价上涨,否则,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越高,造成投资人隐性贴权亏损就越大。更重要的是,上缴红利税使市场形成争利预期,助长投机风潮。当然,一些欧洲国家也征收个人资本利得税,但资本利得与大规模再融资双管齐下的绝无仅有。
要求强制现金红利政策也罢,要求取消红利税也罢,最终目的是为了迫使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尽信托责任,行成资本市场的明确预期,使投资红利维持在长期利率之上,由此将缺乏内部公司治理结构、内生竞争力、只靠圈钱资格进行规模扩张的上市公司淘汰出市场,最终使资本市场形成健康发展的信用基础。
尽管如此,笔者对强制分红及红利税的取消不抱乐观态度,因为漏洞太多、分歧太大,一些关于资本市场的措施不无短期的机会主义考量———疲弱的红利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融资,红利税、印花税则可以借调节市场之名从股市蛋糕中切走一块。
目前将三年分配利润提高到可分配利润的30%,年均10%,仍然位于世界资本市场末端。不仅如此,允许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无论是利用可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还是利用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这样的配股对于从头到尾就不具备话事权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意义不大。因此,目前的分红政策从总体上看有利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向前走一小步,但上市公司向绕开政策壁垒去圈钱的方向则迈出一大步。
红利税同样具有这种特色。更应该取消的利息税仍然在顽强生存;印花税仍然在微弱地上下浮动;2005年初股市大跌时中小投资者的声讨,换来的是红利税减半的暂时优惠措施。红利税有《个人所得税法》做支撑,要取消的话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如果国务院批准暂停或者减免,一旦资本市场重回牛市,红利税优惠政策也许又将取消,如此频繁地调整,又如何让人形成资本市场的长期利好预期?
希望证券监管部门在目前的红利政策上再进一步,实行强制性的现金分红政策,将再融资规模与现金分红比例结合起来,对不同的上市公司实行差别鼓励措施,使资本市场成为优胜劣汰的市场。红利税与印花税等政策同样需要长远目光,税收应该成为对上市公司的激励举措,而不是拯救或者打压市场的武器。以为依靠税收就可以将市场稳定在管理层希望达到的点位上,市场走牛时提高税率市场走熊时实行税率优惠,将是对税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可悲嘲弄。证券监管部门做出了协调取消红利税的姿态,其他相关部门也应行动起来,尽快做出合理的答复与应对。(叶檀 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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