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和“白家”的侵权案又有新进展。被认为是“中国方便食品行业商标侵权第一案”的“二白”之争,在二审判决三个月后硝烟不断。两家纷纷公开谴责对方侵权,日前白象食品集团正式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白家粉丝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二白”互指对方侵权
2007年7月,一直生产方便面的白象推出了白象牌方便粉丝。白家认为白象方便粉丝产品外包装与占据45%方便粉丝销售市场的白家方便粉丝外包装十分相近,侵犯了白家的合法权益。于是分别向山东潍坊中院、四川成都中院、北京市第一中院提起司法诉讼,状告白象包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在白家起诉白象不久后,白象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白家侵犯白象商标权专用权之诉。2008年1月,法院判令白家停止侵权;白家对一审结果提出上诉,2008年11月,河南省高院二审判决,判令停止侵权。
2008年11月26日河南省高院发出二审判决书: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在粉丝上使用的“白家”商标构成对“白象食品集团”注册商标的侵权。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白家”标识,因其与白象食品集团下属的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
二审后再起硝烟
2月18日,白象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白象新闻发言人詹涛表示,“之所以在判决下达近3个月才开发布会,是因为在此期间,白家一直未能依法履行判决,侵权行为仍在继续。”据称,2月16日,白象已向法院提出白家侵权的经济赔偿诉讼,法院已受理。赔偿所得全部捐给四川灾区。
白家对白象的此番做法也不甘示弱,19日向媒体发布声明称:河南高院“商标侵权案”的判决中所涉及的是竖排“白家”中文商标。白家公司为尊重法院判决,早已暂停使用。但对河南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此外,对于白象集团涉嫌侵犯白家“知名商品外观专利权”的事实,保留重新提起诉讼的权利。
对此一说法,日前白象再次出招,正式向河南省高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同时向全国各地经销白家侵权产品的商家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全国各地存在侵权产品销售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彻底查处侵权产品和侵权行为。(记者/吴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