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独家报道的三联集团诉状无法送达个别被告的消息,今日获得了三联集团的正式确认。
三联集团内部人士昨日向上海证券报证实,由于联系不到6名被告之一的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导致诉状无法按期送达。“公司决定撤销对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将山东永道从被告名单中去掉,只对另外5名被告提起诉讼。”上述人士说。
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这样的操作,三联集团将无须再重新走一遍程序。
2008年12月25日,三联集团向山东省高院递交起诉书,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公司推上被告席,这一拍卖合同纠纷案定于2月18日开庭审理。知情人士曾向记者透露,由于此次涉诉的被告多达6名,其中个别被告方根本找不到人签收诉状,导致诉状无法按期送达。而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诉状不能按期送达给所有被告,法院将无法如期开庭审理。
“从市场常见的情况来看,山东永道很可能只是一家‘无影无踪’的壳公司,”市场人士分析称。
有关律师表示,虽然山东永道暂时被“撤下”,但如果国美胜诉,三联集团将不能继续对山东永道提起诉讼。如果三联集团胜诉的话,国美将需要将需要归还三联商社的2700万股份,三联集团则需要将拍卖款项5.4亿元归还。(彭友 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