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国家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公布2008年第四季度增值业务收费拨测情况,所抽查的增值业务中89%以上的业务资费和收费情况正常,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13家增值电信企业的20项业务存在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发现、提醒、通报、处理、跟踪”的收费监管机制,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2008年12月10日至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组织部分通信管理局,对增值业务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第四季度集中拨测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此次季度拨测对部分基础电信企业和95家增值电信企业的186项增值业务的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所抽查的增值业务中89%以上的业务资费和收费情况正常,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13家增值电信企业的20项业务存在问题,主要为: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诱导用户消费;在业务营销推广过程中资费明示不规范;部分固定电话声讯台业务未提醒计费起始点,或者故意延长服务时间,或者收费而不提供业务等。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要求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属实的违规业务按照合作协议进行了严肃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增值电信企业应立即整改,提高认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电信监管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继续加大对增值电信业务服务质量和收费行为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于被各级电信监管机构多次通报批评的增值电信企业,要将其业务纳入重点监管范畴;要定期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拨测工作,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增值电信企业,依据《电信服务规范》、信部清[2007]236号文件进行查处,以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同时,通报中公布了2008年第四季度拨测检查发现的13家违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