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法院起诉大股东奥凯交能,要求其补足出资
昨天,国内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的四家股东就停飞一事发表声明称,“奥凯航空大股东奥凯交能的实际控制人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此前单方面申请暂停奥凯航空客运航线的行为,并未获得奥凯航空董事会授权和审批。因此,其行为涉嫌故意欺骗民航局,不具备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奥凯交能昨日回应表示,王均金作为奥凯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申请暂停奥凯航空的客运业务,合法有据。
“解除刘捷音董事职务”被判不生效
“递交停飞申请既未召开股东大会,也未告知奥凯航空其他四家股东。”奥凯航空的四大股东大地桥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自然人张洪、张影、邓启华联合在声明中指出,并称,王均金未经奥凯航空股东会和董事会合法批准,涉嫌采用虚假材料和欺骗手段获取奥凯航空法定代表人资质。
目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于10月20日对王均金的行为下发处罚听证告知书指出,拟作出撤销奥凯航空1月2日的法人变更登记。
另外,根据股东所出示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9月4日裁定的一审裁决书中指出:“奥凯公司股东之间就出资、股权等存在纠纷,并且其他股东也没有同意交能公司解除刘捷音董事职务。因此,交能公司解除刘捷音董事职务的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奥凯交能昨日称,该判决并未生效。奥凯交能完全有权依据奥凯航空章程的规定,更换其向奥凯航空所委派董事人选。奥凯航空已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出资、股权纠纷案正在审理中
“出资不实的股东不应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和股权。”邓启华、张洪、张影提出,董事比例应根据各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状况来确定,应根据各股东实际对公司出资情况分配公司董事名额。
四家股东表示,在奥凯3亿的注册资本金中,北京奥凯交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奥凯航空63%的股权,实际出资人民币9168万元,仅占奥凯航空总资本的30.56%,而奥凯航空其他四家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9亿元,已占奥凯航空总资本的36.33%。
为此,奥凯航空其他几位股东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能补足出资或按实际出资行使股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昨日,王均金回应称,北京奥凯交能已经分三期将2.04亿元人民币的出资额投资到位,占奥凯航空股权比例68%。交能随后将所持奥凯航空5%股权转让给股东张影,因此截至目前仍持有奥凯航空63%的股权。北京奥凯交能的出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 事件进程
2006年3月,均瑶集团收购奥凯交能71.43%股权,间接控股奥凯航空。
2008年9月,同年刚担任公司法人的王均金接替奥凯总裁刘捷音成为奥凯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2008年11月,民航华北局接到了均瑶集团董事长兼奥凯董事长王均金的书面申请,称由于目前奥凯管理混乱,危及安全,建议停业,而王均金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无法承担安全责任。
2008年12月3日,奥凯航空北京总部接到了来自华北局的正式停飞文件。要求奥凯航空于12月15日停飞。 (记者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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