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出口税率将调整 8月钢材出口再创历史新高
2008年09月11日 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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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4日,浙江杭州钢材运河工人在装卸钢材。钢材市场业内人士称,我国钢材出口量将继续增加。 中新社发 黄正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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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海关最新统计显示,8月份我国出口钢材768万吨,创历史新高,比7月份增加47万吨,与去年8月份相比增加230万吨,同比增长42.78%。1月-8月累计出口4184万吨,同比下降7.2%;钢材累计出口金额为419亿美元,同比增长36.7%。
“我的钢铁”研究中心副主任汪建华表示,8月出口创新高主要原因是出口税率调整的市场传言导致突击出口,这从近期国外钢材价格不断走高、而国内出口价格走低就可以看出来。
据记者了解,主管部门已有取消72章(海关税则号以72开头)所有具有钢材出口退税品种的退税的建议方案,但最终方案和实施计划都未确定。其中,含硼钢材加征关税上调至15%,并有可能对73税则号下的铁道用材与钢管的相关政策不予变动。72税则号下目前仍旧享受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是冷轧、合金钢、硅钢等。这意味着2004年首次调低出口退税率以来,经过10次调整,我国钢材出口(除钢管外)将不再享有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
汪建华建议,相关取消钢材出口退税调整方案应该出台,短期内虽对行业有冲击,但长期看是有利的。“我的钢铁”研究员刘源表示,此举有利于提高我国钢材出口的报价,提升在国际上的形象;在行情低迷的情况下有利于稳定国内市场,取消出口退税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国的钢材出口量,从而减少国际钢材市场供给,我国钢材出口量减少有助于推动国际钢材价格的回升,进而影响国内钢材市场,带动钢材价格的走稳回升。
刘源认为,新的关税政策调整如果对合金钢产品出口的调控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够妥当,将打压我国特钢行业的发展,又给国外特钢行业以可乘之机。对合金钢出口的调控应集中在合金棒线材上,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品种的出口增量较大,如加硼类钢材,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管控。其次对不锈钢也应适当保留一些品种的出口退税。(记者 徐虞利)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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