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改变国内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而其中实施21年之久的“3%佣金”政策的变动成为此次“新政”的核心内容。《通知》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改变现行由民航局统一规定手续费支付标准的管理方式,具体由航空运输企业与销售代理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内协商确定手续支付标准、支付条件、奖励办法以及管理办法,并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对此,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机票销售代理市场的手续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而是全面放开由市场主导,行业将会出现一次大的洗牌。
据了解,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民航局规定国内航线机票销售代理手续费的支付标准为3%,但是,随着民航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争夺客源、拉拢代理公司,业内所默认的是俗称“3+X”的佣金支付方式,类似于“工资”+“奖金”。这就给该行业提供了有稳定保障的“铁饭碗”式收入模式。这也让有机缘参加该业务的通信公司、酒店、邮政等单位,纷纷涉足机票代理。以郑州为例,机票代理商两年来迅速发展到300多家。
面对3%以外的奖励是否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取消”的争论,以及“按照市场化可以将奖励措施都公开,像代理费一样透明”的建议。此次民航局出台的新规定即将取缔以往强制规定的机票代理费统一标准3%,直面代理公司,协商机票代理的佣金比例,完全市场化运作。即,3+X%将调整为X%。业内普遍认为,取消3%的基本代理费,机票代理肯定越来越难做。对此,航空公司方面认为,新政的实施,将在整体市场份额基本不受冲击的情况下,进一步促进机票代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实力较强的机票代理商会在新一轮的行业洗牌中胜出。
据了解,对于大多数机票代理商而言,压力不仅是代理费的取消,更在于生存空间的缩小。比如,为了节约成本,国内各大航空公司都在努力提高直销的比例,其中春秋航空已经做到100%直销,而深圳航空的直销比例约30%。而且,从今年11月开始,中国航空清算周期将由每周一次切换到每周两次,这无疑也将对机票代理企业的现金流形成严峻考验。从今年7月1日起,国内民航全部开始使用新版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代理公司从航空公司购买电子客票进行销售的成本也相应增加。“一些小型代理商正在考虑业务转型或者提供增值服务。”有关业内人士称。(记者 全四清 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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