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称将妥善处理返航事件涉及旅客权益问题
2008年04月17日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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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做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做出处罚:一、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 二、对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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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上海四月十七日电(记者 常惠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今日称,已收到中国民航局关于“三·三一”返航事件的处罚通知,并表示此次事件暴露了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东航称,对于此次事件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给旅客带来的诸多不便,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涉及旅客权益的问题将予以妥善处理。并表示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改善管理,继续围绕飞行安全和队伍稳定,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以全新的姿态为社会真诚服务。
据悉,中国民用航空局四月十七日公布了对东航返航事件的处罚决定,认定“非技术原因返航”,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对东航处以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上缴国库,并要求对此次返航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官员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余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