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机项目的启动确实是一件鼓舞人心的事件,然而在漫长的研制阶段,有3个问题或许是应该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的。
垄断巨头技术封杀
世界垄断巨头扼杀大型飞机项目的情况在国外也不乏先例。2000年初,排名世界第三的民用飞机制造商——加拿大的庞巴迪航宇集团决定发展C系列客运飞机,并想以此进入空间巨大的100~150座级客机市场。
面对庞巴迪的挑战,空客和波音两大巨头联手阻击:“谁给庞巴迪的C系列客机提供发动机,就别想在空客和波音的新型号上找到位置!”如此一来,庞巴迪最终只能以市场原因搁置了C系列客机的发展计划。
中国大飞机项目与庞巴迪有些类似,其发动机还需要国外技术,所以我们在发展大型飞机的过程中很有可能遭到世界垄断巨头的干扰、遏制和封杀。
面临市场准入问题
当今大型民用客机的市场均被波音和空客双寡头垄断着。为了防止第三者进入这一领域,波音、空客在美国政府和欧盟的支持下,通过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将产品的直接市场竞争演变为市场准入限制。
按照目前国际航空市场的游戏规则,FAA、JAA和EASA的适航证(包括TC和PC)是一架飞机研制、生产、销售、运营的前提条件,没有适航证,任何新的民用飞机都将寸步难行。
但事实上这些标准正随着美欧两家制造商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水涨船高,因而起到了将第三者进入大型民用客机领域的技术“门槛”值提高的作用。
保持政策的一贯性
由于大飞机研制时间非常漫长,跨越十年甚至二十年,不稳定的因素较多。此前“运十”飞机的难产也给我们留下许多经验教训。
因而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一航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吴光辉院长呼吁,为保证中国航空工业发展不受政府换届等原因影响,保证大型飞机等项目能持续、稳定发展直到产业成功,建议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法》,将航空工业的发展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事实上,基于航空工业所处的重要战略地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专门法律,加以重点扶持与保护。美、英、法、日的航空科研与生产活动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严格的国家计划管理,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审批都有法定程序。重大的科研与采购计划一般都要经过议会的讨论和批准,甚至使计划法律化以保证计划的严肃性。 (作者: 王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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