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出口如“井喷” 欧盟或会重施配额限制
2008年01月03日 14:0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2008年对中国纺织服装业来说是关键的一年,从今年1月1日起,欧盟对中国纺织产品的“配额”限制告终,取而代之的是双边监控制度。但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今年输欧纺织品出现“井喷”现象,被欧盟裁定为倾销的话,很可能重新设限。
要向欧盟通报出口数量
按照中欧双方达成的新协议,2008年中欧对4类(T恤衫)、5类(套头衫)、6类(裤子)、7类(女式衬衫)、20类(床单)、26类(连衣裙)、31类(胸衣)、115类(亚麻纱)共8个类别纺织品服装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中方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
中国商务部会就一年内上述8类纺织品出口欧盟的大致数量、价格等方面,向欧委会提供相关资料,一旦中国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出现波动或者异常,欧盟将有权单方面采取进口管制措施。“双重许可监督制度”的引入,正是为了缓释欧方的担心。理论上,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将重回自由状态;实际上,这是一种仍在密切注视下、不得放纵的自由。
纺企集中抢关可能性不大
据第一纺织网预测,2008年,中国纺企对欧出口基本不会出现集中抢关现象,原因如下:
一是,由于中欧双方实行的是“双重许可监督制度”,目的就是在于预防中国纺织出口的“异常”表现;二是,我国纺企在遭遇了数量限制、反倾销等诸多贸易摩擦后,出口已日趋理性;三是,由于国内消费市场持续繁荣,许多出口型纺企已将目光更多地转向国内市场;四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更趋多元化,愈加重视对非欧美国家出口。(记者 杜娟)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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