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达能与娃哈哈在国内外的官司近日接连出结果。继国内两起案件败诉后,达能方面昨日声明,双方多起官司中最重要的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将于16日开庭审理,同时达能还对一起新的审判程序提出质疑。
达能提出三项质疑
达能方面表示,近日从媒体相关报道中获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宗庆后及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起诉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关于确认仲裁条款效力纠纷一案,已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接手审理。
达能对“该案采用特别程序,即由主审法官内部审核后不用开庭就可做出判决,且为一审终审的判决。”的审判方式“高度关注”。据报道称,此案相关审理已经结束,等待做出判决。
达能方面认为,达能亚洲有限公司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的商事司法协助条约,通过外交途径向达能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件。“但是,迄今为止,我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法院送达的正式诉讼文件。”达能方面提出第一项质疑。
此外达能认为,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合资公司中外股东就合资公司管理事宜与宗庆后先生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并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因此,应该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应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裁决。
最后,达能对“内部审理”表示不同意见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这是第三点质疑。
瑞典仲裁16日开庭
记者昨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12月16日仲裁庭将举行第一次开庭审理,主要内容是针对达能所提出的临时措施请求。达能提出4项临时措施,包括确保娃哈哈方面不能设立新的非合资公司,以及确保产品按照之前约定渠道销售等等。
据了解,临时措施是指在国际商事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基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或确保最终裁决得到有效执行的目的,发布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措施主要是现行法律规定的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措施。娃哈哈方面委托律师今日已启程赴瑞典。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得三份判决书及庭审记录显示,达能在国外更广阔的区域对娃哈哈方面发起法律诉讼,不过此三项针对设备供应商的诉讼被驳回。判决书显示,达能亚洲私人有限公司于6月17日在法国勒阿弗尔地区院,对娃哈哈设备供应商——法国西得乐吹瓶服务公司提起诉讼,以其供应娃哈哈饮料设备为娃哈哈提供违反非竞争义务之工具为由,请求法院禁止西得乐公司向娃哈哈控制之公司交付设备,并冻结西得乐公司资产11.54亿欧元。后经法国鲁昂上诉法院判决,判定达能亚洲的索赔请求不成立。
此外,达能亚洲有限公司、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还在意大利帕尔马法院于今年7月间,对法国西得乐公司在意大利的两公司提起同案由诉讼,但是同样以“被驳回”收尾。(记者 胡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