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新民网报道了《环保总局称山东乳山核电项目未经环境审批》一文,引起了网友强烈反响。12月7日,新民网连线负责开发乳山核电项目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据中核公司称,乳山核电项目尚处可行性研究阶段,还没有进入审批程序。
中核集团告诉新民网,其实中核集团在沿海一带挑选了几处选址,分别进行调研,乳山红石顶仅是其中一处,中核集团仅在当地设了一个筹备处进行前期的调查,评审等准备工作,现在也只是做了一些平整土地的工作,还没有进入审批程序,要经过有关专家的严格论证后,准备充分才会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报批。
中核集团还表示,核电站的建立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过程,就算是项目没有通过审批,其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不一定就是选址出了问题,更何况对于核电站选址到确定报批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也会经过公众意见的调查和公民的听证,绝不是随随便便而为之,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生过报批未获通过的情况。
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筹建处的工作人员,也向新民网作了如下说明:国家环保总局就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发布的四点说明,客观地反映了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的进展情况。任何核电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开展工作,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写并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再向国家发改委递交《项目申请报告》进行项目申请。目前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正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厂址安全分析报告》正在编制中。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正在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收集公众意见,并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尚未递交环保总局。(新民网 戴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