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提出的磋商期即将结束的最后关头,中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的双边磋商将在6月5日至8日进行。中美贸易专家何伟文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关键问题的谈判上,中美曾多次在最后一刻达成协议,这表明中美双方都是有责任感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美国给予中国的压力。
根据W TO的程序规定,美国在向W TO提出申诉后,双方会先进行磋商;如果在60天的磋商期过后,双方仍没有达成协议,美方就会向W TO正式起诉。而美国是在今年4月10日,向W TO提出的两起申诉,显然今年的6月10日将是中美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双边磋商的最后时刻,此后如果进入W TO程序,就会进入多边磋商环节,“多边磋商是中国不愿意看到的。”何伟文说。
其实,回顾中美数次的贸易摩擦,曾有多次在最后一刻达成协议的经历。1992年,中美双方中美两国曾围绕知识产权爆发过首次激烈的争端,在美国规定的谈判最后期限翌日即1992年1月17日,以签署了《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而结束第一次争端;1995年中美两国围绕知识产权再生争端,并又在美国规定的谈判最后期限2月26日,达成了《中美知识产权磋商协议》,结束了第二次中美知识产权的争端;1999年中美入世谈判,直到11月11日事先商定的最后一天谈判,中美双方还没有达成协议,最后在11月15日达成协议。
“所以不必过于担心中美双方的经贸关系。”何伟文表示。
展望即将展开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磋商,何伟文说,中美双方其实已经取得了共识,“中美双方没有原则性的分歧,只是美国不满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展和保护力度。”他认为,双方有可能在信息共享以及中国加大维权力度方面达成一致。(辜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