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三月叫停“零团费” 旅游须明码标价
2007年12月26日 14:20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表评论
新增服务及项目,应以旅游者自愿为原则
“零团费”、“1元游”等旅游项目,今后将全面消失。
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日前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叫停“零团费”旅游项目。
《办法》对旅行团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旅游价格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旅游价格予以公开明示,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服务中的交通、游览参观点门票、代办证照等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应当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办法》要求,如果遇到非统一办理的旅游服务及项目,旅行社应当以旅游者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而旅游中需增加服务或遇特殊原因需变更行程和旅游价格的,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必须兑现明码标价公示和旅游合同中的各项旅游价格和服务承诺。
《办法》同时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使用虚假、模糊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标价内容误导旅游者,同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记者 陈琦钿)
【编辑:席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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