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险“每份保费20元,保额40万元”的统一规定,将从12月1日起废止。
本月19日,京城众保险公司都陆续接到了来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份《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宣布从12月1日起废止《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至此,已经实行了4年的航意险统一定价体系彻底结束。
2003年颁布的《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是由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平安联合设计的,并成为现在市场上销售的各家保险公司航意险的基础。其中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更是明确规定“航意险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此次由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中指出,从12月1日起,航意险新的条款和费率应按照《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新发的通知明确,“中国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丰富产品体系。” 这意味着,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限、附加保险责任、开发替代产品等,都可能成为今后新航意险的发展方向。(记者 仇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