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昨日从委托律师彭剑处获悉,12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具了案件受理收据,意味着该消费者诉施恩奶粉公司“虚假宣传”一事正式立案。同时,施恩公司就奶源、股东构成进行了澄清。
据介绍,消费者林先生于6月8日在北京家乐福超市购买了几袋施恩奶粉。彭剑说,认为虚假宣传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是外包装印有“100%进口奶源”标志,且包装上有类似美国国旗的图案,容易使消费者误解为美国进口的奶源。其次,美国股东也是商标持有人可能是空壳公司。他说,经过初步查阅美国加州的企业注册资料,发现以“施恩”登记的或解散,或为空壳公司。“美国施恩婴幼儿国际食品有限公司”为一空壳公司,但有将“施恩”商标转移给“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的记录。最后,所谓的“美国施恩”却没有发现美国市场有销售。
对于公司股东身份的质疑,施恩公司昨日上午召开说明会回应,股东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施恩营养品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和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美国股东注册情况、经营业务以及对广州施恩公司的贡献,记者昨日向施恩公司公关负责人李长利问询,他表示稍后回应。
对于媒体质疑进口奶源实际来自山西,施恩表示,2009年以前,该公司产品包装没有标志使用进口奶源,也没有宣传采用100%进口奶源。今年1月开始全部采用进口奶源,并启用了“100%进口奶源”的新包装,产品委托山西雅士利公司进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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