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4日在深圳举行的“中国创业板高峰论坛”上表示,创业板市场的启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循序渐进,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
她认为,创业板的启动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能力是一次全面的考验,要根据中国自主创新企业和成长性企业的特点,以风险定价能力为关键环节,形成有利于这些企业成长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进一步调整监管理念和监管机制。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已经考虑了创新型企业和成长型创业企业的特点,在发行上市条件上突出了核心技术的披露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发行人、承销商的风险警示责任,在交易制度上引入了投资者适当管理,防止定价机制扭曲等等,这些措施为市场定价功能的有效发挥创造了条件。就交易所而言,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努力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要促进市场的合理定价。
二是进一步发挥证券中介机构的作用。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在不断推进,特别是近来的发行机制改革对于中介机构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创业板市场的建设过程中,中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研究能力,在引导市场合理定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培育理性投资人。从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的情况来看,中国投资者仍然需要进一步形成理性和成熟的投资理念,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成长性高、风险较大,对于投资者的判断能力要求就更高,因此,创业板市场在制度设计上对投资者的投资经验比较重视。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认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理性投资,特别希望机构投资者加强研究,在市场价格的形成中起到积极的作用。(记者 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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