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城管“卖道” 无异于在鹭鸶腿上割肉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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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城管“卖道” 无异于在鹭鸶腿上割肉
2010年05月14日 10:0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江西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一次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城管局表示,此举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愿者上钩”。(5月13日《人民日报》)

  城市人行道和市政道路是公共设施,公共资源、公益性是其本质特征,政府部门无权将其转化为商品赚钱。弋阳县城管打起出售城市人行道摊位的主意,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将自己公职人员的身份转变为商人,这是越权行为,不仅利益直接相关者可以抵制,其他公民都有权进行干预。

  非但如此,弋阳县城管拍卖人行道摆摊,还美其名曰“此举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这就更荒唐。在人行道和市政道路上摆摊设点的,多是下岗、伤残人员,一个摊位往往就是一个家庭的生活依靠。此前,弱势群体不需缴纳或只需交很低费用,但竞价拍租后价格大幅上升,明显加重了弱势群体的负担。比如粮食局下岗职工姚细林,原来一年只需交2000块左右,竞价拍租后上涨到1.6万元,一下子增加了7倍左右。

  明明是向弱势群体施压,偏要说“此举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这是对“卖道”行为进行“道德包装”,以蒙蔽众人耳目。遭到反对不仅不认错,还用“方向是对的,县领导肯定,老百姓满意”给自己狡辩,这是错上加错。如果当地领导真予以肯定,老百姓真感到满意,为何收了钱连发票都无法出具,还以“占道挖掘费”作为替代,糊弄缴费人?

  一小摊主说:“一天卖200元水果,一月要交几千元,除掉本钱,再除掉租金,根本赚不到钱。”城管向这些弱势群体“卖道”,就如同从腿上只有一层皮,根本没有肉的鹭鸶腿上割肉一般,这种行为已近于残忍,超出道德底线,令人无法容忍。如此行为还声称“愿者上钩”,这只会将弱势群体割得更痛。

  说穿了,城管向弱势群体“卖道”赚钱,还是由于利益驱动和权力自肥。为什么不严格审查参加拍卖者的身份呢?“他们内部人参加拍卖,故意抬高价格,到手了又加价租出去。”对于这种乱作为,有关方面不仅要立即予以制止,不准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且应将“卖道”赚得的钱全部退还给弱势群体。

   张永琪(媒体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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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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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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