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专家:现在征机动车环境税可能为时尚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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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专家:现在征机动车环境税可能为时尚早
2010年01月28日 14:0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向机动车征环境税引发热议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2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这就是说,有车族除缴车船税、燃油税之外还将缴环境税。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泛热议。记者向权威专家求证,专家表示,现在只是在研究,征某种税绝不是一项简单的事,需要经过论证等诸多程序,现在向机动车征环境税为时尚早。

  重环保催生所谓环境税

  重视环境保护现在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因此“环境税”成为一个新名词,近几年被频频提及。所谓环境税,又称生态税、绿色税,这个概念是20世纪末在国际税法学界兴起的,至今还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但其中的内涵还是很清楚的,就是向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征税。

  据记者调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到目前共推出了375种环境税种,如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2008年年初,我国财政部税政司、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和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联合启动了“环境税”的研究制定项目。目前包括环境税税目、税种在内的“环境税”基本理论架构已成型。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期间也表示,我国已经开始准备征收环境税了,但他同时承认,我国目前还没有确定税率和征收的产品范围。这种表态是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

  征某种税至少要经过论证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研究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征一个税要考虑多种因素。首先要考虑企业或者个人负担。发展和环境保护要保持平衡,要发展还要环保,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他表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只讲环保,很多事都没法做了,这直接涉及到许多人的生存问题。但环境问题也不能不管不顾。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徐孟洲对《法制日报》记者强调,向企业和个人征税,因和每一个人或者企业直接相关,因此,开征一个税首先要经过论证,最后真正实施,必须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或者授权由国务院发布暂行条例。

  徐孟洲说,正因为开设新税种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所以一般可能先行收费,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试行收费,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征税,即将费改税。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收费一般由政府某个部门收取,比如排污费,一般由当地环保部门收取,一旦改成税,无论是地方税还是国家税还是共享税,西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经费就会紧张得多。

  向机动车征环境税为时过早

  刘尚希说,现在对于机动车在环保方面也有征税,比如燃油税,谁开车用油多,排污多,就多缴税,这已经考虑了环保因素。

  华国庆表示,对于机动车征环保税,有车族在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燃油税之外,付了越来越贵的油费,再征新税,会增加机动车主负担,同时可能会使想购车的人望而却步,这样做,不利于国家调结构拉动内需。

  徐孟洲说:“当然相对于其他的环境税,如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垃圾税等税种,对机动车主征收环境税要容易操作得多,开什么样的车都有记录,很容易制定收税标准,不像水污染税、垃圾税难以控制。但是,不能因此,就先向有车族开刀。”

  刘尚希说,从国家的发展、居民的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考虑,现在向机动车主征收环境税不现实,也为时过早。(记者 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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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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