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原所长吕政在第六期“经济每月谈”上表示,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合理,企业税负偏高。
吕政说,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合理,限制了城乡居民的购买力。这种初次分配不合理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不合理,企业总体的税负偏高,使企业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因此购买机电设备和中间产品的能力受到了抑制。二是劳动与资本关系不合理,在社会产品增加值中劳动所得偏低。2008年制造业工资与2000年相比,实际上是下降的,2000年占7.3%,2008年下降到6.5%。三是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分配不合理,没有转化为公共所得,成为集团利益。四是由于国际需求下降,导致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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