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罗威) 对于部分职工福利费入工资总额进行征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对中新网表示,这项政策是在两个背景下出台的,在当前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这项政策将使财政每年增收至少200亿元。
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规定企业要将包括饭补、车补、房补等福利一起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缴税。
刘桓对中新网介绍说,这项政策是在两个背景下出台的:
第一,是要完善和规范税收制度的需要。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明年1月1号全面启动的前提下,作为配套改革的一部分,当前要把企业为了提高职工工资待遇、以福利形式发放给职工的这部分补贴纳入工资总额进行统一征税,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制度,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铺垫。
第二,在财政收入吃紧的情况下,加强税收制度管理。自金融危机以来,为了刺激经济和扩大内需,中央财政不仅出台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政策,也实行了给企业减税等措施。这使今年的财政情况尤为紧张。
2002年以后,中央财政一直以20%-30%的速度增长。今年虽然“保八”无疑,但四季度仍不能松懈,财政收入也要为“保八”做出保障。
刘桓认为,这项政策实施后,财政将每年增收至少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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