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第一工程成套事业部总经理的谢熙伙同女下属在从印尼采购设备的过程中,采取在合同中虚假提高价格的手段,侵占公款150万,收受贿赂43.5万。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43岁的谢熙竟称其所侵占的部分款项是用于项目的运作,这在印尼也是潜规则。
根据检方指控,谢熙在担任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第一工程成套事业部国际工程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于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伙同职员史卫明,在为本单位“印尼MAL木片厂项目”采购柴油发电机组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公款120万元转移至江苏无锡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之后,谢熙将其中的68万余元予以侵吞,史卫明侵吞上述公款中的12万元。另外,谢熙于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在代表其单位与山东新沂八达特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的过程中,从单位套取公款30万余元予以侵吞。
检方还指控,史卫明在单位与江苏无锡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将单位公款162.5万元转移至江苏无锡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随后采取提供虚假发票等手段,将其中39万余元予以侵吞。
谢熙对于大部分指控表示认罪,但称部分对方公司返还给他的钱是用于项目的运行中,自己没有侵吞。他举例说,自己用一个假身份证开了一个账户,在“印尼MAL木片厂项目”采购柴油发电机组的过程中,对方公司返还给这个账户中120万元后,他给客户办理了一张6.3万美元的高尔夫球卡。“在印尼这个地方,凡事都有需要掏钱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潜规则。比如一个项目中需要100多人到印尼工作,即使是办工作证也是不打点就不给办。”(记者 颜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