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3月12日电(郑晓冲)2009年7月2日,福州连江县一女子路过县城一家美容店时被拉进店内做美容,十多分钟美容服务被要价13800元人民币;从此到9月1日,她受美容店瞒、哄、扩大宣传等方式诱导,竟先后消费总计28万元。
“28万天价美容费”,是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福建省消委会公布的2009年福建十大消费事件之一。据福建省消委会12日此间透露,一同上黑榜的还有“超市购物被诬陷盗窃”、“开发商‘空手道’”、“车行出售肇事车”、“保健品促销误导消费”、“虚假宣传陷阱”、“儿童损坏宾馆物品赔偿纠纷”、“农药含量错标农户受损纷争”、“VIP卡设连环套、诚意金变借款”、“保险变更投保十年难索赔”等事件。
2009年福建十大消费事件涉及汽车、医药、保险等领域,种种消费陷阱让人防不胜防。福建省消委会人士称,这十大消费事件都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28万天价美容费”事件经调解,美容店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23万元,得到较为圆满解决,实属难得。
而“超市购物被诬陷盗窃”事件中,无辜的当事人却被超市方面强制控制“审讯”4小时。尽管后经调解获超市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对于“开发商‘空手道’”事件,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动工的情况下就预售房,收取6-8万元购房保留金,而在未如期动工、未如期开盘的情况下又拒不履行退款承诺。福建消委会指出,虽然消费者最终如数要回了购房保留金,但开发商为此付出的成本是“零”,其通过房价上涨和银行利息却得到一大笔可观的收入,“违规却不受惩罚,这样违规者必然日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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